【每日一条民法典】—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2020.09.19
前言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时废止了包括《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九部法律。《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民法典》共有1260条,是目前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典,为了学习《民法典》,我们将采取每日一条的方式进行学习交流,敬请关注。
今天学习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条 文】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自助行为”制度赋予了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的自我保护权利,是对国家机关保护的有益补充;明确规定“自助行为”制度,对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具有现实意义,也有利于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
作者:温燕艳